成人健檢

對象:


1. 40歲以上未滿65歲民眾每3年1次成人健康檢查。

2. 55歲以上原住民、罹患小兒麻痺且年在35歲以上者、65歲以上民眾每年1次成人健康檢查。


服務內容:

身體檢查、尿蛋白、 飯前血糖、膽固醇 、三酸甘油脂、肝腎功能檢查及健康諮詢等項目。

費用:
 國建署全額補助, 不需支付費用。

注意事項:
檢查前須空腹8小時以上